济南讨债公司成功高效化解一起跨省企业买卖合同纠纷。
该案中,原告系本辖区企业,与外省某公司存在业务关系。合作期间,原告依约支付了货款,但被告未全部供货,后双方虽达成由被告退还原告未供货部分货款协议,但被告未自觉履行,多次沟通未果,原告诉至我院,请求判令被告退还部分货款。案件受理后,办案团队迅速梳理案情,第一时间拨打被告电话开展沟通工作。首次通话中,被告表示需联系公司财务及经办人核对往来账目,承诺配合法院处理案件。然而在后续跟进过程中,办案团队先后几十次拨打被告预留联系方式,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,案件送达、审理等工作一度陷入停滞,办案遭遇瓶颈。
为打破案件办理僵局,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,办案团队严格规范司法程序,先后采取电子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,充分保障被告公司的应诉答辩权利。送达虽完成,考虑到被告曾提及账目需进一步核对,也不愿出庭,办案团队并未一送了之,等待缺席审理,而是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充分利用法院一张网案件关联系统,对被告公司涉诉案件进行全面检索,联系到该被告公司相关案件的外地法院承办法官。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,办案团队与被告公司实际负责人取得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