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收账公司以法理兼顾乡情的柔性调解方式,妥善处置一起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纠纷。
此前,江南街道渠显村那桑村民小组与村民许某某因电力塔项目0.328亩土地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。许某某长期耕种该地块,主张补偿款全部归其所有;村集体则认为土地属集体所有,补偿款应由集体分配。双方多次协商无果,存在信访隐患。
实地核查地块、调取权属材料,现场解读土地管理及征地补偿政策,以案释法厘清青苗补偿与土地补偿的法定划分标准。工作人员柔性疏导双方情绪,兼顾群众耕种付出与集体权益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。
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青苗补偿费归许某某,土地补偿费由双方平分。协议签订后款项当场结清,矛盾一次性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