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案情简介:2025年11月,养殖户巴某因经营需要,向哈某处赊购2头种牛,价值22000元,约定一周之内付清。但巴某未按期履行。哈某多次催讨未果,巴某甚至拒接电话,且未按约定在出售牲畜后支付欠款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2026年6月8日,哈某向本院提起诉讼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秉持“调解优先、案结事了”原则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巴某承认欠款事实,但提出目前经济困难,请求分期偿还。
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,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巴某分期偿还买牛款22000元,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。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与方式,既保障了哈某的合法权益,也为巴某缓解了经济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