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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长宁讨债公司讲述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?

频道:讨债新闻 日期: 浏览:42 来源:长宁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cn.hflmwl.com/
答: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。


我国法律规定,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
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,双方应当自行协议解决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,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,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诉讼成本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一方可以声明解除同居关系,并停止与对方共同生活。

需要注意的是,虽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,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生育的子女等问题,仍然需要依法处理。如果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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